黑龙江省润恒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润恒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黑0104执恢371号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润恒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412号。
法定代表人:关润柏,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女,1956年3月7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哈尔滨市道外区。
本院在执行黑龙江省润恒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据以执行的(2016)黑0104民初4088号民事判决,被本院(2019)黑0104民再12号民事裁定书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黑0104执恢37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周晓冬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书记员  孟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