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星盛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华星盛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经联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陕0102执保703号
申请人:陕西经联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新城区。
法定代表人:马伟,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新疆华星盛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申请人陕西经联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新疆华星盛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依申请人陕西经联贸易有限公司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保函进行担保向本院申请保全,本院作出(2021)陕0102民初132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新疆华星盛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60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其他等值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新疆华星盛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600000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 东 荣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花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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