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东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淮安东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涟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826执2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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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淮安东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淮安东鼎文化旅游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生效的(2021)苏0826民初3962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7月4日立案执行。经本院执行,已扣划被执行人在涟水县工程质量监督站缴纳的工程质保金164076元,其中2326元已转交本案执行费,剩余案款161750元,因申请执行人在本院有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本案案款不能向申请执行人拨付。故(2021)苏0826民初396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特此告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