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建设武汉有限公司

某某与中部建设武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1023执24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7年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
被执行人中部建设武汉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正街45号。
法定代表人李燕子,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与中部建设武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鄂1023执24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张立仿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平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