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783执保2865号
申请保全人:潍坊市中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台头镇大坨村村南(三号路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MA3MQ5EX7W。
法定代表人:郑汝学,经理。
被保全人:黑龙江农垦瑞安防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战备路2公里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30085582500258。
法定代表人:伞雪,经理。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潍坊市中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黑龙江农垦瑞安防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保全人于2021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黑龙江农垦瑞安防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30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院认为,申请保全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黑龙江农垦瑞安防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30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张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 李伟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783执保2865号
申请保全人:潍坊市中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台头镇大坨村村南(三号路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MA3MQ5EX7W。
法定代表人:郑汝学,经理。
被保全人:黑龙江农垦瑞安防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战备路2公里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30085582500258。
法定代表人:伞雪,经理。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潍坊市中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黑龙江农垦瑞安防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保全人于2021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黑龙江农垦瑞安防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30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院认为,申请保全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黑龙江农垦瑞安防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30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张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