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永联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吴某某申请浙江永联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浙0411执4064号 申请执行人甲: 被执行人乙: 关于甲与乙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150300元,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出具结案申请。至此,甲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6)浙0411民初400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