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14执4740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世纪鑫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皖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114民初750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至2022年3月29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114民初750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