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油安全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华油安全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万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陕0112执5526号
 
陕西华油安全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万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陕西华油安全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万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陕西华油安全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陕0112民初1342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1751398元。执行中,本院已执行回案件款1751398元并已发还给申请执行人陕西华油安全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陕西华油安全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西安万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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