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煤矿山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吉林中煤矿山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503执361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吉林中煤矿山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吉林中煤矿山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依据(2018)吉05民再2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现该案已自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原炳菊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张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