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宇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华宇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皖0225执446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安徽华宇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无为县高新科技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762773157G。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
被执行人:**,女,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新芜区。
被执行人:陶叶红,女,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新芜区。
本院在执行安徽华宇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经查,**、**、***、***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陶叶红价值14213594.5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何平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