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业总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其他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内0622执564号
刘某、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业总场、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内06民终334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5年3月4日受理了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业总场、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业总场主动将案件款86241.76元汇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账户,现申请执行人刘某领取案件款85065.76元,交纳执行费1176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