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2)辽0804民初4778号
原告:信义玻璃(营口)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区信义玻璃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系公司员工。
被告: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道五沙社区新悦路23号。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信义玻璃(营口)有限公司与被告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审判员 刘 楠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