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皖0111执4237号
申请执行人:淮北市力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淮北市相山区相山北路**。
被执行人:安徽风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79066459L,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安徽电子时代广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力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安徽风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淮北市力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皖0111执423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杨青
审判员甘超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