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923执391号
四川省荣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省荣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重庆市万州区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特将执行情况告知你们以供核实之用:
一、被执行人重庆市万州区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四川省荣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案款共计人民币158501.88元(其中本金157015.88元,诉讼费860元,利息626元);
二、被执行人重庆市万州区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向本院缴纳案件执行费2255元;
三、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