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平安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丽天防水补漏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重庆平安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黔2701民初10551号
原告:广州丽天防水补漏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4栋1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569940224T。
负责人:陈军,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振,系重庆森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廖鹏,系重庆森本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重庆平安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开县文峰街道中原街1支路1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4711631378E。
法定代表人:陈关键,系该公司董事长。
第三人:张明中,男,1970年3月29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
原告广州丽天防水补漏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与被告重庆平安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张明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1日立案后,定于2022年2月14日上午十点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原告广州丽天防水补漏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广州丽天防水补漏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555元,由原告广州丽天防水补漏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黄 莹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孔德燕
书 记 员  罗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