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博高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博高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某合同纠纷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6)渝0107执6475号 本院在执行重庆博高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