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亚隆建安防腐保温有限责任公司

邹城市亚隆建安防腐保温有限责任公司与邹城市唐村镇东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883执860号
申请执行人:邹城市亚隆建安防腐保温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邹城市唐村镇东双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执行人邹城市亚隆建安防腐保温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邹城市唐村镇东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邹城市亚隆建安防腐保温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已经生效的(2018)鲁0883民初750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经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鲁0883民初750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 霞
审判员 关振建
审判员 孟 杰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 张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