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883民初8153号
原告:***,女,汉族1971年11月5月生,务农,住**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天合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市亚隆建安防腐保温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3166124345M。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企业地址:**市唐村镇西***。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雨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宁中图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门用代码:91370883MA3pBuH139。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市大束镇***村西彭668号。
被告: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26693282430。
负责人:***职务:总经理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
原告***与被告**市亚隆建安防腐保温有限责任公司、济宁中图置业有限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诉讼费11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孟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