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峰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太重煤机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11执246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峰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太重煤机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江苏峰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太重煤机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苏0411民初7131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于2022年1月14日立案执行,经本院强制执行,本院已将执行到的511656.0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故本案执行完毕,可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