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9)鲁1327执1039号
本院在执行(2018)鲁1327民初6273号民事调解书中,申请执行人莒南县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被执行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团林社区村民委员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团林社区村民委员会在((2018)鲁1327民初6273号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符合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规定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决定如下:
将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团林社区村民委员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