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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建设有限公司、诸暨市暨南街道新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6执1167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绍兴仲裁委员会(2022)绍仲字第0776号裁决书,于2023年11月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诸暨市暨南街道新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事仲裁一案。执行中,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诸暨市暨南街道新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下财产人民币38560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380000元,执行费56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金额。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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