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展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展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展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10-16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启执字第03021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展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立跃路778号111室H座。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上海展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5日作出的(2014)启民初字第0033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该调解书:被执行人****履行160000元、受理费1750元及到期利息10000元、迟延履行金。本院于2014年9月5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80000元,余款申请人同意暂缓执行,并同意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现尚未执行到位91750元及迟延滞纳金。
本院认为,本次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同意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4)启民初字第00333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长*辉
执行员***
执行员*亮

二〇一五年二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