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广阔天地农机有限公司

山东巨明机械有限公司、临颍县广阔天地农机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321执保502号
申请人:山东巨明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果里镇张北路25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164419211L。
法定代表人:李宝民,董事长。
被执行人:临颍县广阔天地农机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迎宾路西侧一环路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22681775011B。
法定代表人:杨广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杨广杰,男,1965年8月19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申请人山东巨明机械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请求被执行人临颍县广阔天地农机有限公司、杨广杰银行存款1725782.88元予以冻结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经本院审查,于2019年9月17日作出(2019)鲁0321民初2785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19年9月20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临颍县广阔天地农机有限公司、杨广杰银行存款1725782.88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巩若润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  张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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