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3执2389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延边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上列当事人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行履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吉0103执238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执行结案。
审判员 赵怀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王姿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