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梅河口市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河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柳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吉0524执690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系公司职员),男,1999年3月18日生,汉族,住柳河县。
被执行人:梅河口市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梅河口市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吉林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梅河口市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河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7687.2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7687.2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吉林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至此,吉林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524民初24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