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德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雅丽泰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德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川0131民初1059号之一
本院在审理原告四川雅丽泰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德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四川雅丽泰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685元,由原告四川雅丽泰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倪 旺
书记员 梁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