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志***材料有限公司与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424执594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志***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衡东县县城***风路53号46栋。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钟长年,男,1979年12月23日生,汉族,住衡阳市石鼓区。 被执行人: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址:茶陵县马江镇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志***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货款930434元、利息16980元和执行费11704元,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彭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