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茶陵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24执130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03月19日出生,汉族,住茶陵县下东街道头铺村神子岭012号,公民身份证43022419********。
被执行人: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茶陵县下东街道东阳豪庭临街门面,公民身份证91430224********。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0日立案执行,并于2022年10月28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