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027执61号 ***、***、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恢复原状一案,经被执行人***、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房屋鉴定费15000元,支付房屋修理费28472.1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符合结案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