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粤0605民初11535号
原告广州赛瓦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南海万业置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4日立案。原告广州赛瓦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广州赛瓦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案宣判之前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广州赛瓦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39.61元(广州赛瓦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广州赛瓦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杨风娥
书记员 潘绮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