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兴达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 因购买了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龙安村横山横桥等十组失地安置场地平整工程招标文件,但未参加开标会,也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撤销报名,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被披露,披露时间为3个月,自2018年11月12日至2
2 因以材料价格上涨为由一直未进场施工,并放弃来安县舜山镇石固村大张郢水泥路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记不良行为分3分,并披露,披露期(2017年10月30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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