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商丘市安强商砼有限公司、安庆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皖1321执84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商丘市安强商砼有限公司,住河南省虞城县镇里固乡张屯村G310公路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5MA3X4TPU8D。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安庆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住安徽省安庆市卫门口街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151309144C。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商丘市安强商砼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庆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皖1321执84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侯海燕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