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宿州全顺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安庆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皖1302执1280号
申请执行人:宿州全顺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2059725225M,住所地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二铺村光大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马全。
被执行人:安庆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151309144C,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卫门口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张力生。
本院在执行宿州全顺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安庆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宿州全顺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皖1302执128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 伟
审判员 方 勇
审判员 胡陈瑞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 谢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