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东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庆市东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08执320号

安庆市东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二审诉讼费移送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二审案件诉讼费60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60800元。上述款项已转交国库。至此,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20)皖08民终916民事判决书中的诉讼费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