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万州区电报路小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01民初9722号
原告:重庆市万州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102号附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2079037176。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段**,重庆市万州区百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重庆市万州区电报路小学,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电报路15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101451746434E。
法定代表人:***,该校校长。
原告重庆市万州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市万州区电报路小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8日立案。原告重庆市万州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市万州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诉为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市万州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4788元,减半收取12394元,由原告重庆市万州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