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龙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枞阳县龙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枞执恢字第00188号
申请执行人:***,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
被执行人:**虎,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
被执行人:枞阳县龙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枞阳县。
***与***、枞阳县龙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0日作出的(2013)枞民一初字第0097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执行,本案执行款已全部到位(含执行费),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2013)枞民一初字第00978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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