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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宝荣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来安县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1122执12号之一
来安县**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来安县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来安县**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来安县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来安县**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月2日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来安县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124292.2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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