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万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舟山市旭日恒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921执601号
浙江省舟山市万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舟山市旭日恒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舟山市万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舟山市旭日恒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6602元(其中案件受理费230元)。我院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舟山市旭日恒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执行款26602元(其中案件受理费230元),并向本院交纳申请执行费295元。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