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

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上海悠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6执1757号
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上海悠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刘超: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悠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刘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5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强制执行本院(2021)津0116民初881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上海悠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刘超应履行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