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房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淮南市房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市谢家集区教育局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皖04执16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淮南市房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朝阳中路65号三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150241205Q(1-1)。
法定代表人:李玉勇,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淮南市谢家集区教育局,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红轮村。
负责人:严兴兵,该局局长。
本院在执行淮南市房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淮南市谢家集区教育局仲裁纠纷一案中,向淮南市谢家集区教育局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淮南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6)淮仲裁字243号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现淮南市房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淮南市谢家集区教育局达成和解,淮南市房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我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皖04执16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于 震
审 判 员  时素君
代理审判员  姚心乐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赵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