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房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39某某与淮南市房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皖0405民初939号
原告:***,男,1967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戚世清,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淮南市房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朝阳中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1502412050。
法定代表人:朱尚辉,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樊福敏,安徽俊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66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与被告淮南市房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3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本院经审查认为,由于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谢 明
审 判 员  李 春
人民陪审员  刘登云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王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