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江河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淮洪新河灌区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存在道路积尘现象的问题,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496条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公示截止期: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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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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