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0404执恢116号
本院执行安徽天洲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与合肥市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标的38821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合肥市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388210元。被执行人合肥市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缴纳本案执行费5600元。至此,(2017)皖0404民初575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0404执恢116号
本院执行安徽天洲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与合肥市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标的38821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合肥市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388210元。被执行人合肥市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缴纳本案执行费5600元。至此,(2017)皖0404民初575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