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细阳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细阳建设有限公司、某某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皖1321执282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细阳建设有限公司,住安徽省太和县细阳南路1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21520604406。
法定代表人:张涛
被执行人:***榛置业有限公司,住安徽省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格微光行政楼2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21592666411D。
法定代表人:聂增青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细阳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接到有关被执行人进行破产重整的文书,经破产管理人要求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根据企业破产管理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1321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效力。
审 判 长 邵珠敏
审 判 员 艾 彬
审 判 员 孟凡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张 磊
书 记 员 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