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金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据(2017)皖1226民初114
2 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据(2018)皖1202民初6114
3 因朱大庄中心村一期一标项目工程存在部分在建工程存在现浇板裂缝及其它质量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两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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