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803执保566号 本院于2023年4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安徽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保全一案,在保全过程中,于2023年4月8日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安徽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存款35万元,已保全完毕。(具体详见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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