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园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协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803执保499号
本院于2023年3月2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安徽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淮安园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保全一案,在保全过程中,于2023年3月22日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淮安园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存款227069.38元,于2023年4月3日已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淮安园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淮安区不动产1处,已保全完毕。(具体详见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