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年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安徽省阜阳市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和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皖1222执3472号
安徽年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安徽省阜阳市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7705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至此,安徽年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皖1222民初9116号民事判决(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