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按规定参加县招管局组织的教育工程约谈会,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法人代表季红、项目经理季红光进行网上通报,2016年4月8日起两年内不接受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季红光
  • 时间: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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