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天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怀远县玖鑫混凝土有限公司、蚌埠市天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怀远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皖0321执2189号
申请执行人怀远县玖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蚌埠市天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撤回对蚌埠市天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皖0321执218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蒋新文
书记员  田雯雯